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文学院2019级院内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陈双新 张朋钊
副组长:李致
成员:樊中红、李彦洁、张志勇、李进书、高永、智延娜、张瑜
杨青芝、鲁玥含、宋贝贝、张琼洁、王琦、都刘平
2.监察小组:
组长:张丽、武文杰
成员:康翠迪
各班学委(高艺洋、王嘉运、张可心、王佳怡、王新美)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古典文献学 5 名、汉语国际教育 5 名。
(注:汉语言文学现有195人,已经达到专业培养能力上限,不接收学生转入;该专业如有学生转出,则接收同额学生转入。)
三、申请转专业报名资格:
1.专业必修课无挂科现象,必修课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为50%(含)之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转专业申请:
第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第二,有过违纪、考试作弊行为的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1.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3日在学院内公布。
2.学生院内转专业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学生本人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于9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上交学院。
3. 9月25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公布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学院根据院内转专业录取规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4.9月26-28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室外公示栏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10月初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五、转专业录取办法
(一)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二)转专业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成绩测算公式:总评成绩=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30%+学院选拔考试成绩*70%。
(三)学院选拔成绩面试和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选拔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9月25日。
考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考核内容:笔试考查写作能力,面试考查文学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核程序:由学院统一组织各专业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七、工作要求
1.转专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的排名和转专业的结果,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
3.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4.转专业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学习。
5.学院监督小组在转专业名单公布72小时内接受学生实名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学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监督小组报学校教务处复议。
6.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18。
八、以上工作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文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