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9.2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各位老师同学:

    随着防控甲型H1N1流感形势的发展,学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广大师生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健康,就进一步加强晨、午检体温测量,发热学生隔离观察等防控H1N1流感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加强防控甲型HIN1流感的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利用专题课、广播、校刊、橱窗、网站等形式,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甲型HIN1流感防控常识和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养成卫生习惯,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师生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治、可控的,增强防控意识和能力。

2、各学院要对被隔离学生进行探视和关心,并做好被隔离学生的思想工作

学生所在学院组织人员对被隔离观察学生每半天至少探视一次,应注意及时电话询问学生病情和思想动态,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心理干预等措施。学生所在校区的医疗门诊应明确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各探视一次,了解病情。对被隔离观察期间病情加重的,应立即送医院就医,同时由学院报校防控办。探视人员、服务人员应与各隔离人员保持1.7米以上距离,并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3、严格执行晨、午检,请销假和出入校门检查,登记制度

凡有发热及流感样症状者,体温超过37.5摄氏度,必须到附属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根据医嘱决定是否隔离治疗。同时应立即向班主任(辅导员)以及所在学院报告,所在学院应及时备案并由所在学院向河北大学防控办报告情况。

学生到医院经诊治确诊未患H1N1流感,应接受正常治疗或遵医嘱可参加班级正常活动。不能确诊的,需经医嘱住院治疗或由学院报所在校区安排隔离观察。

按照保定市有关文件和预案规定,医院确诊的甲型H1N1病例或疑似病例,由医院按规定隔离治疗。凡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校防控办报告。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要以电话等形式详细掌握缺勤、缺课学生、教职工的活动和身体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的情况,及时向学院和校防控办报告。

学校保卫部门加强园区出入人员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严防病毒流入校园。
    4、做好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后勤保障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定点清扫;重点部位定期用2%的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地面进行消毒1次;食堂餐桌、教室桌椅、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每周用“84”消毒液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每日对教室、实验室、厕所、办公室和宿舍等场所进行通风换气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提倡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正确的洗手方法包括以下5个步骤:湿:在水龙头下把手淋湿,包括手腕、手掌和手指均要充分淋湿;搓:双手擦肥皂或洗手液,搓洗双手的手心、手背、手指、指尖、指甲及手腕,最少洗20秒;冲:用清水将双手彻底冲洗干净;捧:捧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擦:用擦手纸或干净毛巾将双手擦干。整个洗手的过程至少持续30秒才能达到有效的清洁。同时,要科学合理膳食,加强户外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注意日常礼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通知到所有人员和学生。

 

 河北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0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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