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日期:2023.04.0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发布本公告。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及缺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习方式

普通计划缺额

050101 文艺学

全日制

16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日制

10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全日制

18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全日制

16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全日制

2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全日制

23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全日制

5

注:“普通计划缺额”是指最终录取的缺额。调剂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缺额的150%比例进行复试。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国语言文学只在0501一级学科内互调。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及校外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4个小时(开通时间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工作安排),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按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遴选的解释工作由文学院负责。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遴选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约定的时间内(以发送的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接受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文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5、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信息,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调剂工作相关环节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及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接受来电、来函申请上述操作。

2、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调剂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bu.edu.cn)发布相关信息。

调剂咨询电话:0312-507930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18

监督举报邮箱:wxy517jdyx@163.com 

 

河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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