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密封后提交),《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下载见附件2。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2. 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3.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评分原则是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占权重60%,其他考核组成员占权重40%。依据分数确定候选人名单,排序,上报学院专家组审批。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复试纸质记录及相关材料留存3年备查。
4.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能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但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五、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可申请转为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后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其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定向、委培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批准同意。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六、具体流程
1.学院报名:截至11月21日上午12:00前。因疫情原因相应材料请发PDF版至邮箱:hbu_wxy@163.com,邮件命名规则:2023年硕博连读报名-姓名;
2.资格审查:11月21日下午;
3.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公示:11月21-22日(同时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4.复试时间:11月23-25日;
5.复试成绩公示:11月26日-12月2日。
七、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为准。
附件1:河北大学文学院拟招收硕博连读专业及导师信息.xlsx
附件2: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