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一)复试方式及平台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双机位”,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例
1. 2024年我校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 差额比例。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比例进行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3. 特殊类型。单独考试计划专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用;此三类考生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打分标准
1. 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
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以2023年9月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参考书目为准。
复试采取抽签选题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用开卷论述题等形式进行考核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hbu_wxy@163.com。纸质答卷和《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文学院。答卷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
一级指标 |
基础理论知识(20分) |
知识储备(8分) |
批判性思维(12分) |
专业知识能力(40分) |
专业知识(16分) |
专业素质(16分) |
研究方向(8分) |
外语能力(20分) |
基本外语知识(12分) |
外语交流能力(8分) |
综合素质(20分) |
基本素质(6分) |
主要素质(14分) |
(四)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须将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到学院邮箱hbu_wxy@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享受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其他材料,见研究生院复试录取办法。
2. 面试流程
复试考试超过30人的专业采取分组复试的形式。根据教育部要求,专业综合面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评定期间,复试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分并填写评分表格,记分员现场统计分数并封存评分表。
考生按照学信网系统生成的顺序准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现场抽题与解答、面试小组成员提问、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等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
(1)考场助理向考生发送面试邀请,考生同意邀请后进入面试间;考场助理确认考生身份;考官就考试注意事项作相关说明。
(2)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3)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考生外语回答。
(4)现场抽题并回答问题。
(5)考生退场。
(6)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
(7)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助理封存,不得更改。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弄虚作假被查实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
三、复试时间
复试遵循错峰工作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于3月26日至28日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并通知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结果。4月初,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以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为准。
文学院2024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 |
时间段 |
考场数 |
复试专业 |
2024年3月26日 |
上午 |
1 |
文艺学 |
2024年3月26日 |
下午 |
1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2024年3月27日 |
上午 |
1 |
汉语言文字学 |
2024年3月28日 |
上午 |
1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2024年3月28日 |
全天 |
1 |
中国古代文学 |
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的÷5;总分300分的÷3]×70%+复试成绩×30%。
3. 特殊类考生加分政策见研究生院复试录取办法。
五、录取程序
1. 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排序)。
2.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复试考场设置在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复试考场准备不少于2台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电脑音箱,保证网络畅通。
考场助理所使用的电脑已提前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提前更新数字证书,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二)人员保障
1. 各专业成立面试工作小组,每个专业复试小组由5个评委组成,另备2名候补面试评委。每个考场设2名考场助理(包括1名考场秘书和1名技术人员。考场助理不参与打分)。
2. 设文学院考区秘书2名,专业技术保障人员2名。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2.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24小时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复议。
八、相关联系方式
1. 复试工作联系部门:河北大学文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B2教学楼517室
电话:0312-5079302
邮箱:hbu_wxy@163.com
2. 监督电话及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18
监督举报邮箱:wxy517jdyx@163.com
3. 以上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